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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美国对短视频社交平台TikTok的“围猎”愈演愈烈:从白宫要求政府机构在其联邦设备和系统上禁用TikTok,到部分美国国会议员在听证会上围攻污蔑TikTok,再到蒙大拿州甘当出头鸟,成为美国首个全面禁止TikTok的州。美方种种闹剧于理不通、于法无据,是典型的霸权主义行径。
从国际法来看,美国打压TikTok违背了世界贸易组织的非歧视原则。TikTok在美国为消费者提供短视频等信息服务,属世贸组织《服务贸易总协定》规管范围。作为世贸组织成员,美国应遵守协定中由最惠国待遇原则和国民待遇原则共同构成的非歧视原则。最惠国待遇原则强调“外外平等”,即给予外国的服务提供者同等优惠待遇;国民待遇原则要求“内外平等”,即给予外国与本国服务提供者同等待遇。美国打压TikTok行为违反非歧视原则,剥夺了他国企业应有的合法待遇。
美国一味炒作所谓TikTok“威胁美国国家安全”,而实际上国际经贸规则中的“国家安全”例外条款是有条件的,不是非法行为的“尚方宝剑”。根据《服务贸易总协定》第十四条,成员方可基于国家安全采取贸易限制措施,但有严格的限定条件。世贸组织专家组在有关案件中指出,适用“国家安全”例外条款需同时满足基本安全利益、情势紧急和善意原则等要求。所谓“基本安全利益”是指主权、战争等对国家至关重要的利益,关系到“国家关键职能”;“情势紧急”指存在现实或潜在的武装冲突、正在加剧的紧张状态或危机、国家不稳定状态等情形;“善意原则”指成员方不得滥用“国家安全”例外条款,采取相关措施的目的必须与国家安全有关联。TikTok是一款专注娱乐社交的软件,难以想象其在美国的运营能触及上述国家安全要件。强行援引“国家安全”例外条款不能成为美国肆意打压他国企业的“挡箭牌”。
从美国国内法来看,美打压行动涉嫌违宪。2020年,美国特朗普政府滥用《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发布行政令,称TikTok对美国家安全造成重大且直接威胁,禁止任何与字节跳动及其子公司相关的交易。该行政令被美法院判定违宪,最终于2021年6月被美商务部撤销。美国现任政府又频频针对TikTok采取立法和听证活动,企图利用所谓“正当程序”“国内法”为打压TikTok“背书”。然而,再精美的“包装”也难以掩盖其违法本质。
蒙大拿州TikTok禁令对TikTok用户言论也构成不当限制,有损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所规定的言论自由等权利。而且,国家安全事项是美国宪法赋予联邦政府的专属权力,各州无权立法,蒙大拿州出台的禁令违反了美国法律体系中的联邦法优先原则。美国宪法禁止剥夺公民权法案条款规定,未经司法审查,不得通过立法方式对个体进行惩罚,蒙大拿州TikTok禁令显然属于惩罚性立法。
不管美国打压TikTok的手段如何,都是借法律之名,行霸权之实,改变不了美非法剥夺他国企业合法权益的本质。它既违反国际法和美国国内法,也违背市场规则,与美国企业和民众利益相悖。美国一方面标榜自由市场、公平竞争,另一方面又千方百计挤压TikTok在美生存空间,堪称典型的“美式双标”。
(傅 铸 作者为国际问题观察员)